咨询热线:13653272058
曹金祥律师,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学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1309201010997674 曹金祥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人脉关系,熟悉刑事、民事、金... 详细>>
律师姓名:曹金祥律师
手机号码:13653272058
邮箱地址:778973012@qq.com
执业证号:11309201010997674
执业律所:河北浮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沧州市光荣路10号
对于未成年犯罪我们国家一般是会减轻或者是从强处罚的,因为未成年人是具有感化教育的相当性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也很少会遇见未成年人犯罪,因为现在教育也朝着法制化的方向进步。那么未成年聚众斗殴轻微伤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未成年聚众斗殴及其相关问题。
一、未成年聚众 斗殴轻微伤判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这就是对聚众斗殴罪轻微伤量刑的相关解释,希望有帮助。
二、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量刑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故意伤害、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聚众斗殴罪立案后多久失效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聚众斗殴最严重的是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才不能追诉了,所以聚众斗殴的行为的追诉期限是15年,但是如果在聚众斗殴中还造成人员伤亡了追诉期可能更长。
以上就是关于未成年聚众斗殴轻微伤判刑标准及其相关问题,未成年聚众斗殴轻微伤的判刑标准一般就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判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0317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