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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金祥律师,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学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1309201010997674 曹金祥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人脉关系,熟悉刑事、民事、金... 详细>>
律师姓名:曹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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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9201010997674
执业律所:河北浮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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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取保候审,很多人都会想到电视剧的保释制度,其实我国刑事诉讼是没有保释制度的,与之相类似的只有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但刑事拘留会剥夺人的自由,那么,刑拘几天可以取保候审?
一、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期限怎么算?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2、因此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不断;
3、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公安司法 机关应抓紧有限的时间进行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5、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
6、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1、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四、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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